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OA系统及配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OA系统及配套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LHG171205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20,000.00元(投标报价最高限价:?420,000.00元)
四、数量:一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办公OA系统及配套采购
(2)交付使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3)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实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2)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2.3第六点供应商资格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2.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在正式投标时需添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可能导致废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 12 月 27 日至2018年 1 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企业(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 1 月 16 日14时00分—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7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 1 月 16 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7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 12 月 27 日至2018年 1 月 3 日止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艺苑南路29号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34263532
传真:020- 34263532 邮编:510310
(二)采购代理机构:粤廉(广东)招标代理有限企业 地址:广州天河区广汕二路13号三楼C区7号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38677707
传真:020-38677741 邮编:51052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20-38677707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